全校各培養單位:
現将《2014年香港與内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第二批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2014年6月1—10日
二、項目執行期: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三、申報項目需要提交材料:
1、《項目确認書》(内地高校須先與香港夥伴學校簽訂《項目确認書》,就項目具體内容和執行時間達成一緻)
2、《項目申請書》
填報提醒:
1、附件均做了個别調整,請按照新附件申報。
2、申請書封面負責部門應是校港澳台辦,第一頁内地負責人需要加上校港澳台項目負責人。
3、所有申報材料請報送原件及電子版各1份。
附件:項目确認書-供參考
項目申報書
轉自 88858cc永利官网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2014年5月4日
請有意申報的老師及時與學院科研秘書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