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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8年港澳與内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9-20     發布者:yml         審核者:     浏覽次數:

為進一步鼓勵和推進88858cc永利官网對港澳教育交流,現就2018年港澳與内地等高校學生交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7年9月15日—10月10日,受理2018年全年項目申報。

2018年6月1日—7月10日,補報預計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執行的項目申報。

二、申報辦法

(一)港澳參與單位

香港:擁有學士以上(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12所高校及具有副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部分專上院校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嶺南大學)。

澳門:擁有學士以上(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5所高校(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遊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

(二)申報原則

雙方學校以自願為原則開展合作項目并申報資助,項目要體現“平等合作,互利共赢,長短結合,共同發展”的精神。

(三)資助方式及内容

1.教育部向内地高校提供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主要用于支持組織港澳高校學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師來内地學習、交流、科研、實習的經費。原則上,每年3月份,撥付當年交流項目經費,10月份,撥付當年補報經費。

資助項目可包括參加小學期課程(暑期)、交換生課程、講座、學術競賽、社會服務等活動。(教師講學活動不在項目資助範圍之内)

按時間,資助項目可分為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長期項目指學習、科研、實習時間3個月(含)到1學年(含)的項目。短期項目指學習、科研、實習時間3天到3個月以内的項目。

2.經費支出範圍和标準,參照《香港與内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教财廳函〔2013〕13号)及有關文件執行。

三、申報流程

1.網上申報:

申報項目經港澳台辦确認後,登錄項目申報系統網站(http://hk10000.fudan.edu.cn),網上填報項目信息、上傳《項目确認書和管理細則》原件掃描版,确認無誤後,提交系統初審。

2.報送材料:

初審通過後,須下載、打印《項目申請書》,經校方審核後加蓋學校公章,上傳原件掃描版保存至系統網站,由校港澳台審核确認并提交教育部審批。

網上審核通過後,遞交紙質材料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備案,材料包括:

(1)《學院申報項目總目錄》;

(2)《項目确認書》原件和複印件(每個項目);

(3)《項目申請書》原件和複印件(每個項目)。

四、執行程序

1.執行原則

項目獲批後院系須按照計劃認真執行,并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财務規定。

2.項目調整

如獲批項目延期或有内容、人員調整,須在項目申報實施日期前15個工作日内網上填報項目調整信息(步驟:下載—填寫—打印、蓋章—上傳原件掃描版—保存),并由院系函報我辦。

3.項目總結

請在項目完成後15個工作日内網上填報單個項目執行情況、師生信息表、項目總結(附照片、感言、問卷反饋等資料)、費用結算表(加蓋學院公章),并向我辦報送蓋章原件。

五、聯系方式

地址: 文理學部國際交流部104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聯系人:何麗明老師

電 話:68752808

電子郵箱:anniehe@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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