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環保局,各有關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環保企業:
《2017年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已經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為強化環保科技支撐,更好地服務于我省環境管理和綜合決策,我廳決定啟動2017年度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工作,請省内有能力有意願的單位結合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專業特長,積極申請承擔科研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
1.凡在湖北省内注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請(合作單位可不受地域限制,不接受個人申請)。
2.項目申請單位有一定的資金配套能力,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3.優先支持能按時完成省級環保科研項目結題并提交科研成果的單位。
(二)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應為符合項目申請條件的單位内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有較全面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從事有關研究或技術開發一線工作經曆4年以上的在編在崗技術人員。
2.同一項目負責人隻能申請承擔一個項目。同一項目申請單位内不得有兩人同時申請同一項目。
3.項目負責人的科研能力和專業特長應和所申請的項目具有較強的關聯性。
4.項目負責人應承擔所申請項目60%以上的研究任務。
二、申請要求
(一)項目可獨家申請,也可由多家共同申請(最多不得超過三家)。多家共同申請項目的,由牽頭單位具體負責申請事宜,并按要求與其它各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确規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責任。
(二)項目申請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内容應真實可靠,需提供相應項目有關前期科技成果等知識産權證明材料、成果查新證明;申報單位自籌資金承諾函等。
(三)項目申請單位應針對項目整體制定研究方向明确、技術先進可行、研究成果能及時轉化應用的技術研究方案。
(四)超出項目申報指南範圍的項目申報将不予受理。
(五)項目實施時間一般為1年。
(六)申請資料“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技術申請書”和“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預算申報書”可在省環保廳網站“重要通知”一欄下載。申報書一律采用A4紙打印(四号仿宋字體、雙面印),統一采用封皮進行膠訂,全部文件需包裝完好,封皮加蓋單位公章,技術申請書和預算申報書裝訂成一冊,一式八份報送省環保廳。
三、項目承擔單位确定
(一)競争申請。項目申請不設名額限制,不指定單位承擔項目。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均可根據自身條件申請承擔項目。
(二)資格審查。組織專班對項目申請單位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确定入圍單位名單。不符合申請條件被淘汰的,可書面申請對材料進行複核。
(三)專家評審。組織多學科、多領域的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對申請承擔項目的入圍單位按照統一标準、集中評審、優勢優先的原則,擇優推薦項目承擔單位。
(四)公示公開。将專家評審推薦的項目承擔單位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意見反饋。
請各有關單位按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本地、本部門、本單位項目申請工作,并将材料于2017年6月29日17:30前提交至省環保廳科技與合作處,逾期将不予受理。
聯系人:何麗娜
聯系電話:027-87167128郵箱:hbhbkb@163.com
地址:武漢市武昌八一路346号
郵編:430072
附件:《2016年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指南》
詳細附件信息及具體通知請參見:
/index.html
轉自湖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