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15]15号)文件要求,和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金發财[2015]47号)精神, 為規範我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預算調整工作,方便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負責人,保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順利實施,科發院決定集中受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調整申請,請本院有預算調整需要的項目負責人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預算調整意見,并按附件2格式要求填制申請表格,統一交至學院321辦公室科研秘書處(注意:科發院不接受個人申請),下一次集中受理時間為2016年5月。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範圍
2015年以前批準資助的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
二、預算調整原則
1、項目預算總額不得調整。
2、測試/計算/分析費,能源/動力費,出版物/文獻/信息傳播事務費,原材料/試劑/藥品購置費以及包含在科研業務費和實驗室材料費類别下的其他費用可以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3、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無需調整預算。
4、儀器設備費、實驗室改裝費、協作費不予調增,但可以調減,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5、鑒于2015年以前批準的在研項目勞務費預算比例較低,可根據實際需要适當調增。調整後的勞務費預算比例不得超過總預算的25%。
6、管理費預算不得調整。原預算為零的科目不得調整。
7、項目研究周期内,經費預算隻能調整一次。
三、預算調整說明
1、項目負責人需填寫附件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調整申請表》(附件1),提交紙質材料,一式一份。
2、提交附件3《院系預算調整申請人清單》電子版。
3、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8日。預算調整申請采取集中收件,集中審核,并集中返還給科研秘書的形式。科發院審核通過後,預算調整申請人可前往财務部科研經費管理辦公室(财務一科樓上)辦理預算調整事宜。
4、預算調整情況務必在年度報告、結題報告或财務檢查及驗收中予以說明或确認。
四、其他不明事宜咨詢電話: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68772100
财務部科研經費管理辦公室 68756610
審計處 68754301
附件下載:
附件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調整申請表(2015年以前項目)
附件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調整申請表(2015年以前項目) 範例
附件3:院系預算調整申請人清單